离婚共同还贷怎么分割的

1.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分割区分婚前贷款购房和婚后共同贷款购房两种情形处理。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不动产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补偿数额依婚后还贷比例、房屋增值情况确定。
2.婚后双方共同贷款买房,此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未还贷款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建议:在婚姻关系中,可对房产出资、还贷等情况做好记录,保留相关凭证。若涉及离婚分割房产,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合理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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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房产归属。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剩余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要参考婚后还贷比例、房屋增值等因素。
(2)婚后双方共同贷款买房,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进行平均分割,同时未还贷款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提醒:
离婚分割房产涉及复杂情况,不同案件细节不同结果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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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双方先协商处理该不动产归属,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将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补偿数额结合婚后还贷比例、房屋增值情况等确定。
(二)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未还贷款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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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将不动产判给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数额看婚后还贷比例和房屋增值情况。
2.婚后双方共同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未还贷款两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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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分割分两种情况,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属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未还贷款共同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考虑到房产购买时间及产权登记等因素,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将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补偿数额综合婚后还贷比例、房屋增值等因素确定。而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因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未还贷款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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