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盖章后签合同没有经过股东会怎么办
义乌律师哪个好
2025-04-19
法律分析:
(1)公司先盖章后签合同未经过股东会决议,合同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当所涉事项为需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时,交易相对方有审查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若相对方未审查且不属善意,那么合同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2)若交易相对方为善意,即使未审查股东会决议,合同对公司依然有效。不过公司在履行合同之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等进行追责。
(3)当所涉事项不属于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时,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同时,公司能够依据内部章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公司因此遭受损失,还可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提醒:
交易相对方在涉及重大事项时务必审查股东会决议,以保障合同效力。公司要完善内部章程,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受损时及时追责。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事项属需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交易相对方要审查股东会决议,若未审查且不构成善意,可主张合同不具效力。若相对方善意,合同对公司有效,公司履行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等追责。
(二)若事项不属于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合同通常有效,公司可依据内部章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公司因此受损,可要求责任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五条规定,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公司先盖章后签合同未过股东会决议,效力要分情况。重大事项需股东会决议,交易方应审查,未审查且非善意,合同可能无效。
2.若交易方善意,合同对公司有效。公司履约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等追责。
3.不属于需股东会决议事项,合同通常有效。公司可依章程追究人员责任,受损时可要求赔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先盖章后签合同未经过股东会决议,效力分情况,重大事项相对方非善意则合同可能无效,善意则有效,非重大事项合同通常有效,公司可依章程追责,受损可要求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对于公司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若所涉事项为需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交易相对方负有审查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若相对方未审查且不具备善意,此合同可能因违反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而不具效力。但当相对方是善意时,合同对公司是有效的,不过公司在履行合同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等进行追责。若所涉事项并非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那么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同时,公司能够按照内部章程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若公司因该行为遭受损失,还可以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您在公司合同效力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有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公司先盖章后签合同未经过股东会决议,其效力需依情况判定。对于需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交易相对方有审查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若未审查且非善意,合同可能无效;若相对方善意,合同对公司有效,公司履行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等追责。
2.若不属于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合同一般有效。
3.解决措施与建议:公司可依照内部章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因该情况遭受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同时,交易相对方在涉及重大事项时,应严格审查股东会决议,降低交易风险。公司自身也应完善内部决策流程,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公司先盖章后签合同未经过股东会决议,合同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当所涉事项为需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时,交易相对方有审查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若相对方未审查且不属善意,那么合同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2)若交易相对方为善意,即使未审查股东会决议,合同对公司依然有效。不过公司在履行合同之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等进行追责。
(3)当所涉事项不属于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时,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同时,公司能够依据内部章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公司因此遭受损失,还可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提醒:
交易相对方在涉及重大事项时务必审查股东会决议,以保障合同效力。公司要完善内部章程,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受损时及时追责。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事项属需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交易相对方要审查股东会决议,若未审查且不构成善意,可主张合同不具效力。若相对方善意,合同对公司有效,公司履行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等追责。
(二)若事项不属于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合同通常有效,公司可依据内部章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公司因此受损,可要求责任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五条规定,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公司先盖章后签合同未过股东会决议,效力要分情况。重大事项需股东会决议,交易方应审查,未审查且非善意,合同可能无效。
2.若交易方善意,合同对公司有效。公司履约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等追责。
3.不属于需股东会决议事项,合同通常有效。公司可依章程追究人员责任,受损时可要求赔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公司先盖章后签合同未经过股东会决议,效力分情况,重大事项相对方非善意则合同可能无效,善意则有效,非重大事项合同通常有效,公司可依章程追责,受损可要求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对于公司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若所涉事项为需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交易相对方负有审查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若相对方未审查且不具备善意,此合同可能因违反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而不具效力。但当相对方是善意时,合同对公司是有效的,不过公司在履行合同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等进行追责。若所涉事项并非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那么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同时,公司能够按照内部章程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若公司因该行为遭受损失,还可以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您在公司合同效力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有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公司先盖章后签合同未经过股东会决议,其效力需依情况判定。对于需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交易相对方有审查股东会决议的义务。若未审查且非善意,合同可能无效;若相对方善意,合同对公司有效,公司履行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等追责。
2.若不属于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合同一般有效。
3.解决措施与建议:公司可依照内部章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因该情况遭受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同时,交易相对方在涉及重大事项时,应严格审查股东会决议,降低交易风险。公司自身也应完善内部决策流程,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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